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024013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松陵镇开平路3688号苏州湾大厦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盛泽镇兴桥村(21)龚家湾41号
盛泽镇兴桥村(11)陈连村93号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盛虹村农民集体
盛泽镇坛丘双溪村(28)黄家浜65号
公告单位: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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