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吴地告〔2022〕SZ-1号)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福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因福州路西舜湖西路南侧项目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4.8163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本次拟征收地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的情形,拟用于商服用地。
四至(详见附图),涉及盛泽镇人福村,实际征收范围以蕞终批准的为准。
(一)本公告公示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区政府根据调查结果和风险评估报告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30日。必要时,将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并重新公告。
(四)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及时落实有关费用,并组织有关部门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及房屋补偿安置协议。
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修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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