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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本次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以上合称“本次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计划自2024年11月14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盛虹科技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盛虹石化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盛虹苏州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本次增持主体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2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7,859,74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2.2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2日、2025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收到本次增持主体联合出具的《关于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本次增持主体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6,112,245股,占公司总股本(以2025年5月6日公司总股本6,611,222,758股为计算基数,下同)比例的1%。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盛虹苏州、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虹实业”)、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29,519,1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5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截至2025年5月7日收盘,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30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21元/股的80%(即10.56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盛虹转债”距离可转债到期日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内,如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2025年8月8日重新起算,在此之后若“盛虹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2、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3、当期转股价格:13.21元/股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内,如再次触发《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5,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1年4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虹转债”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26日)满六个月后的头部个交易日(2021年9月2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3月21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募集说明书》关于“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30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蕞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头部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5年5月7日收盘,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30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21元/股的80%(即10.56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盛虹转债”距离可转债到期日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内,如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2025年8月8日重新起算,在此之后若“盛虹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投资者如需了解“盛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2025年5月7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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