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吴征补安置﹝2024﹞SZ-36号)
日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吴征补安置〔
(一)经核实,因项目征收范围调整,现将该公告中征收范围作出如下更正: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农民集体范围内。
(二)经核实,因项目征收范围调整,现将该公告中土地现状作出如下更正:
1、拟征收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所有土地3.4925公顷(52.3875亩)。均为农用地,含耕地0.4625公顷(6.9375亩)。
2、拟征收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九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850公顷(2.7750亩)。均为农用地,含耕地0.1553公顷(2.3295亩)。
3、拟征收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十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983公顷(37.4745亩)。均为农用地,含耕地2.4008公顷(36.0120亩)。
4、拟征收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十一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12公顷(1.2180亩)。均为农用地,含耕地0.0811公顷(1.2165亩)。
5、拟征收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十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8350公顷(27.5250亩)。均为农用地,含耕地1.1568公顷(17.3520亩)。
6、拟征收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十三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4667公顷(67.0005亩)。均为农用地,含耕地2.5186公顷(37.7790亩)。
1、拟征收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九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850公顷(2.7750亩)。均为农用地,含耕地0.1553公顷(2.3295亩)。
3、拟征收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十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983公顷(37.4745亩)。均为农用地,含耕地2.4008公顷(36.0120亩)。
4、拟征收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十一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812公顷(1.2180亩)。均为农用地,含耕地0.0811公顷(1.2165亩)。
5、拟征收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十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8350公顷(27.5250亩)。均为农用地,含耕地1.1568公顷(17.3520亩)。
6、拟征收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庄平村十三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0303公顷(30.4545亩)。均为农用地,含耕地1.4091公顷(21.1365亩)。
联系人: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盛泽自然资源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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