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公告
为提高土地利用率,盘活存量国有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创造更高的经济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溧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别桥镇北山工业园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收回土地面积11244平方米(约合16.866亩),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划拨决定书编号为3204812015HB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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